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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教务函字〔2020〕7号)

发布时间:2020-03-08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学院:

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考试工作管理规定》(校教字[2017]36 号)相关要求,将开始本学期重修选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修选课安排

1.适用对象:2017 级、2018 级、2019 级学生在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必修、限选课程成绩低于 40 分的; 2017级、2018 级学生在其他学期必修、限选课程经补考、重修仍未合格、或者错过补考机会的。

2.选课时间:2020 年 3 月 9 日(周一)上午 10:00 至3 月 13 日(周五)下午 16:00 。请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重修选课,一旦选课结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

3.选课网址:两校区同时进行网上重修选课。网址:http://210.44.169.91或者210.44.169.92或从教务处主页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入用户登录界面。

4.选课方式:与限选课、公选课选课模式相同。

注:如重修课程与现在正选课程发生冲突时,会出现相应的提示窗口,学生可根据自己学习实际情况进行点击确定。

二、重修方式

1.本学期均以插班上课方式进行重修。重修课程为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开设的课程(附件 1),学生跟班重修,不再另开设重修班级。

2.学生重修课程,原则上应按时上课;若重修课程时间与本学期正选课程冲突,可以结合网络课程、在线学堂等方式完成学习,但每门重修课程必须到课 4 学时以上。因疫情延迟开学,目前开展在线教学,重修选课学生务必在重修选课后,尽快和任课教师联系(联系方式由学生所在学院于第四周提供),进入班级进行学习。《重修上课签到表》(附件 2)返校后,请任课教师在签名栏签名,于第 15 周将签到表送交学生所在学院,学院统一交教务处考务中心。

3.重修课程如果在本学期未开设,可在后续学期课程开设时再进行重修。

三、成绩考核认定

1.重修的学生,需参加所重修课程结束后的期末考试。

2.重修成绩的给予按照学生参加期末考试实际取得的成绩,由任课教师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

四、其他事项

1.此次重修选课,系统只允许选修与原课程相同代码、相同名称的同一门课程。

2.如因教学计划调整等原因导致课程停开,连续两学期无法申请重修的,由学生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研究提出意见,报教务处审批后,根据具体情况安排改修相关课程。

3.重修课程不得申请缓考,如重修课程考试时间与正修课程冲突,则申请正修课程缓考。重修课程没有补考。

4.联系人:孙荣娟 电话:89628398

附件:

1.2019-2020 学年第二学期开设课程统计表

2.重修上课签到表

教务处      

2020 年 3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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