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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和落实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9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教学单位,各教研室:

我校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各项数据经认真核对并修改后,现下达给各学院,请按要求落实。注意事项如下:

1、教务管理系统中“教学任务落实”功能将于4月29日至5月9日开放,逾期关闭;逾期未落实的教学任务不能参加排课。

2、请各单位组织教研室报送《山东中医药大学任课教师预报表》至教师所在单位,由各单位负责落实课程教学任务。有实验学时的课程另需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项目预报表》、《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项目明细卡》,一并报送。

3、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过程中,对实验未单独设课的课程,请在“实验课是否跟理论课”选项中选择“是”;实验已单独设课的课程,需单独落实教学任务。

4、涉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课程(具体课程目录见附件4),原则上不可合班授课,也不能四节连排。

5、各单位在落实教学任务时,请务必明确考试方式(“集中”或“分散”),其中考核方式为“考试”的设为“集中”;考核方式为“考查”的设为“分散”,具体请咨询教务处考务中心,电话89628398。

6、需进行教学任务数据调整的教研室,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

7、教学单位务必保证本单位教授、副教授均按要求为本科生授课。本学期无课或因故未能安排的,需写明理由,并由学院分管教学的领导签字,报教务处汇总,由学校审批。

8、教学任务落实过程中,因教室容量限制,请合理安排教学班的学生数。经十路校区各专业教学班勿超过120人;长清校区三座教学楼的阶梯教室只安排160人以上教学班使用。

附件:

1、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及限选课教学任务一览表

2、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学任务数据调整申请表

3、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各专业行政班级一览表

4、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及分阶段考试科目

教 务 处  

2020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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