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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6-10 | 作者:基础医学院 | 阅读次数:

根据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现将《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课计划》(见附件1)下达至各学院、教研室。

一、2018年学校组织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了全面修订,课程体系设置较前有如下主要变化:

1.学时学分设置标准与本科一致,1学分统一为16学时,专业课一般5学分,专业基础课3学分,选修课2学分。

2.规培研究生已开设《自然辩证法》、《传统文化与中医学》、《医学伦理学》、《传染病与职业病防治》、《临床思维与沟通技巧》、《医学科研设计》(即《临床科研方法》)等网络课程,主要是公共课和选修课,安排更多时间集中讲授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强化临床技能训练,在专业课模块单列临床技能培训科目。

3.课程体系增设创新实践学分,非规培硕士需达到6分,博士需达到8分,开设《创新创业教育》选修课,长清校区上课学生必选此课。

二、为有效利用教学资源,凡选课人数不足10人的研究生选修课,暂不开课。因选修课选课人数目前不确定,故下学期仅作为选修课开设的课程将视选课人数安排在十月份开课。既是必修又是选修的课程正常开课。

三、规培研究生课程集中安排在9月份在经十路校区开课。已启动网络课程建设的课程,不再安排集中授课,仅安排一次见面课,考核工作另行通知。

四、请各教研室根据开课计划将所有承担有关课程及教学环节的教师及其承担的教学(含实验)学时数、教学班级(组)和对安排课表的要求,准确地填写《任课教师预报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打印稿),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予以认真审核、签字。其中一份由各学院汇总后务必于6月2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另两份分别留存各学院、教研室。

五、含实验课的课程请教研室务必另外填写《实验项目预报表》和《实验项目明细卡》和《教学用实验动物计划表》,于6月20日前交至研究生处,研究生处汇总后统一转教学实验中心。《2019­—2020第一学期研究生课程表》于7月份在研究生处网页公布,请各有关教研室及任课教师参照《课程表》安排认真填写教学日历(见附件3)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由各学院汇总后于下学期开学后2周内统一报送研究生处,另两份分别留存各学院、教研室。

六、《研究生任课教师预报表》和《教学日历》是统计任课教师教学工作量及对课程进行认定的依据,任课教师应按教学日历认真组织授课。根据学校规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停课或变更上课时间、地点,应填写“研究生调课申请表”,经学院(所)主管领导签字,研究生处同意后方可实行。所缺课时必须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学时数补足。凡未按教学计划按时完成教学任务者,均按教学事故处理。

附件:2019-5-关于下达《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硕士、博士研究生开课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开课计划.xls

附件:附件2:教学预报表.doc

附件:附件3:教学日历.xls

附件:附件4: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住院医师)培养方案课程设置.doc

附件:附件5:实验类课程需报送材料.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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