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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1-14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有关学院及部门:

根据国科金发计〔2019〕76号《关于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为扎实做好我校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论证工作,大力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补充通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和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于2020年1月15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没有系账号的申请人请1月22日前将姓名、职称、邮箱和学院信息汇总至院科研秘书处,科研秘书联系学校科研处统一申请开户),按照各类型项目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2020年自然科学基金委继续扩大无纸化申请范围,在重点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继续实施无纸化申请的基础上,将面上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为了方便学校和二级学院尽快完成形式审查,提高工作效率,仍需申报人上交一份含附件的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须与电子版内容完全一致,并附上传附件复印件)和一份纸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附件1)。申请人应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逐项核对,本人签字后交学院进行统一核查。

3.2月26日前相关学院完成申报书的修改论证工作,注重提高申报质量,避免低水平申请。

4.3月2日前相关学院对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附件1)对每份申报书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核,签署审查意见(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同时填写《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3月5日前交科研处,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

5.科研处再次组织形式审查,3月10日完成学校上报工作。

6.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国语学院、护理学院、管理学院、康复学院、健康学院、各职能部门等申报者,可根据申报学科和研究内容,挂靠相关学院进行审查。

 

联系人:赵振华0531-89628062,15668383670

刘巍0531-89628197,15275198025

邮箱:keyanjh@163.com

附件: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形式审查表

2.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审核情况汇总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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