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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山东省中药协会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5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守正创新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中医药大会的各项举措,充分发挥政府与企业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促进山东中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山东省中药协会”由省内各中医药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和中药企业发起,经山东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批,拟于近期成立。由于疫情的影响,协会选举成立大会拟于20206月采取网络在线审议、投票的形式召开。为充分发挥协会在行业内的影响和带动作用,现面向全省中医药行业征集会员,请贵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10名作为首届会员人选。

一、会员条件:     

1、高等中医药院校毕业,获得初级及以上职称者。  

2、从事与中医药有关专业的工作,具备初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职务者。

二、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权利  

1、享有本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享有对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组织举办的国内、外有关培训和学术活动。  

4、优先在本会主办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优先取得本会或所在专科分会的学术、技术资料。 

5、在本会设立的表彰奖励、活动中享有受表彰的权力。

6、入会自愿,退会自由,不收取入会费。  

(二)义务  

1、遵守本会章程。  

2、执行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的决议、决定,完成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委托的工作任务。  

3、参加本会和所在专科分会组织的有关社会公益活动。      

4、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三、推荐程序:

请各单位于2020531日前将推荐会员人选推荐表附免冠彩色照片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以及单位推荐人员汇总表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龙飞

手机:18764062928 邮箱:chongcao1988@163.com

 

 

 

山东省中药协会筹委会

20205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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