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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 2020 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2020 年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以下简称省软科学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联合研究项目四类。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原则上为省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软科学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根据需要,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可由省外注册的单位和社会组织申报。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的全职人员,或为与申报单位签订工作合同人员,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三)申报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或学术水平较高,在项目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重大成果;或实践经验丰富,在项目应用领域具有 10 年(含)以上省级决策部门工作经历等。申报一般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受学历、职称、资历等限制。申报人员参照《2020 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 1)进行申报。
(四)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在同一年度仅能申报一项项目,且在申报时无在研省软科学项目。2015 年(含)至今未通过省软科学项目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2020 年省软科学项目。
(五)为避免一题多报和重复立项,申请同年度中央各部委、省自然科学基金、省级社科类项目的负责人以及课题组成员不能以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省软科学项目。
(六)凡以结项的各级各类项目为基础进行后续研究而申请省软科学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且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的同一成果申请新项目。凡以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项目的,须在《项目申报书》中注明所申请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不得以已出版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请新项目。
(七)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编造研究过程,伪造研究数据、图表、结论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记入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已经立项的,作撤项处理。
(八)各学院及部门需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审核申报材料,避免无效申报。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审核与推荐
    申报人网上自主申报,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进行推荐。不受理个人(自然人)的直接申报。同一申报单位只能通过一个主管部门进行申报。未通过网上申报、审核与推荐的申报项目不予受理。申报项目经主管部门网上推荐后,一律不予退回重报。申报项目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将不再另行递补。
(二)网上申报基本流程
    申报者登陆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Default.aspx),下载 2020 年申报书,严格按照说明填报后上传,待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后下载申报书并打印(推荐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项目编号)。
(三)申报及报送材料
    申报重大、重点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重大项目申报书》《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重点 项目申报书》,并报送纸质申报书四份至科研处。申报一般项目须网上填写《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基本信息表,并报送纸质申报书和基本信息表各四份至科研处。联合研究项目按一般项目管理,网上填写《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一般项目申报书》和项目基本信息表,在《申报书》中“项目类别”一栏填写“联合研究项目”。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项目申报人网上填报提交时间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 9:00 至 2020 年 11 月 3 日 24:00,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经各学院及部门审核后报送科研处 201 室,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 2)经各学院及部门盖章后一并报送。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巍
  电话:0531-89628197、15275198025

科研处  
2020.10.24
附件:
1.2020 年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项目)申报指南
2.申报项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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