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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26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为做好 2020 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定位

   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定位于“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 向、交叉融通”,围绕我省八大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优先支持集成电路(芯片制造)、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战略新材料、氢能利用等重点领域,聚焦制约产业发展中的关键科学问题,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面向需求的应用基础研究及其转化应用,强化产学研合作创新,解决一批重大科学难题,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为组织实施重大基础研究和重大科技创新工程做好储备支撑。

二、资助计划

   重点项目按照《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和《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项目资助强度一般为 30 万元/项。根据山东省自然基金委通知要求,我校本次限报 5 项,学校择优推荐。

三、申报条件及要求

1.项目牵头应为山东省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企业牵头申报的必须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作为科学、技术的源头和支撑;高校、科研单位牵头申报的必须有企业作为转化应用单位。包括牵头单位在内,每个项目联合申报单位不超过 3 家。

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全职科研人员,是申报项目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人,熟悉产业发展趋势和相关的关键技术发展状况,在相关产业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相关的研究经历和研发能力,拥有较强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项目申请人有 2 项(含)以上山东省科技计划在研项目的不得申报;已申报 2020 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不得申报,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重点项目。

4.申报方向参照《2020 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附件 1)进行填报。

5.根据《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三十七、三十八、三十九条之规定,不具备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条件的不得申报。

6.各学院及部门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条件审核申报项目,避免无效申报情况的发生。

四、申报方式及时间

1.提交书面材料

2020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附件 2)、《2020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 3)书面材料(A4 稿,一式 5 份)及电子版。纸质版经各学院部门审核汇总统一上报,《2020 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须经各学院部门汇总盖章,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

2.通过学校推荐的课题负责人在通过山东省科技云平台(http://cloud.sdstc.gov.cn/)在线填报,使用经山东省政务平台注册认证的个人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3.申报截止时间 2020 年 11 月 3 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巍

电话:0531-89628197、15275198025

邮箱:keyanjh@163.com

 

科研处  
2020.10.24
附件:
1.2020 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领域
2.2020 年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
3.2020 年度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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