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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提升推广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6 | 作者: | 阅读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

科研函〔202117

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提升推广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提升推广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提升推广项目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

(一)2018-2019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的208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项目、24项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项目中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和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公布的61项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项目(精品国医馆)(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除上述项目外,其它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针对常见病、多发病,已在本地区本单位推广应用并取得明显临床疗效的优势技术,包括民营单位、民间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也可推荐。

二、推荐原则

(一)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

(二)疗效优先、安全可靠、成本低廉、简便易学,符合基层中医药服务需求,有利于促进中医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

三、推荐项目数量和要求

(一)为保证推荐项目的水平,本年度采取限额推荐。每个市卫生健康委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项目和精品国医馆建设项目推荐数量不超过建设数量总和的20%,每个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推荐数量不超过3,各市、各单位其它中医药特色优势技术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

(二)推荐技术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医药诊疗优势技术和技术规范等,已在本单位或本地区临床推广应用2年以上,疗效明显,并经过严格的临床评价,能够说明其安全性和有效性。

(三)项目单位(推广单位)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条件,能够保证推广工作顺利开展。项目负责人有意愿有能力参与做好推广工作应确保能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及组织专家授课

(四)入选推广项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列入全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项目库。入库项目并推广成效显著的单位、所在科室和个人,在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管理局重点项目申报遴选中作为加分项。入选项目全省推广范围大、传承培训人数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受益面广的科室和人员,所在单位要在职称晋升、绩效考核和评优评先中给予倾斜。鼓励各市各单位结合医联体、医共体、专科联盟、专科集群建设、健康扶贫和分级诊疗等工作,重点引进和推广适宜技术,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

适宜技术推广工作采取公益和有偿服务的形式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和单位,配套专项补助资金支持适宜技术推广工作。

四、推广方式

    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提升推广项目以项目负责制方式进行,入选项目将委托山东省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推广培训。各市各单位可结合实际,选择适合不同层次医疗卫生机构需求的方式,自行开展推广培训。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专家授课,推广形式包括:举办讲座或培训班、专项进修、现场指导、远程培训和对口支援等。

五、推荐材料及报送时间

(一)《山东省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提升推广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一式份及电子版。

(二)与推广项目有关的技术资料、推广应用证明、安全性和有效性证明材料等一式一份。

(三)提供一段3分钟以内的相关技术项目操作视频(刻录光盘)。

推荐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科研处201室,电子版发送至kyc8962@163.com。材料接收截止时间3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刘巍

联系电话:89628197 15275198025

 

                                                          科研处

                                                       2021年315

 

 

 

 

 

 

 

 

附件:

1.山东省中医药特色技术挖掘提升推广项目申请书

2. 2018-2019年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项目名单

3.齐鲁医派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名单

4.青岛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特色技术挖掘提升项目(精品国医馆)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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