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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04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组织开展

2021年首批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关键领域技术创新供给能力,根据《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鲁科字〔2017〕167号)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规划》(鲁科办发〔2020〕35号)等文件精神,科技厅拟新建20家左右省技术创新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主体

省技术创新中心围绕产业创新发展需求,组织开展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和前沿技术研发,着力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受制于人的问题,产学研协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为支撑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支撑引领。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主体须为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水平位居全省前列的行业龙头企业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优先支持企业牵头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独立法人实体申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二、建设领域及方向

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聚焦我省优势支柱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领域,优先在新兴、急需、特色产业领域布局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注重培育具备冲击国家级创新基地实力的技术创新中心,打造区域技术创新高地。2021年首批重点在新能源(碳达峰和碳中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现代海洋、医养健康、现代高效农业、高端化工、生物技术等领域的30个方向布局建设(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的省技术创新中心须符合建设领域及方向要求;

(二)申报建设省技术创新中心须满足《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附件5)和《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附件6)等相关条件要求。

四、推荐方式

各市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作为主管部门择优推荐。请各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编制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见附件2),审核加盖公章后,向省科技厅行文推荐(附件3)。每个主管部门推荐数量不得超过5个。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材料:建设方案胶装成册,书脊处注明依托单位、拟建设技术创新中心名称、领域、方向,一式5份;推荐汇总表(附件4)1份

2.报送方式:纸质版材料请于2021年69上午9:30报送至科研处201房间,电子版材料请提前发至邮箱dingliangsohu@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方式:科研处丁亮(89628773)

 

附件:

1.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2021年首批建设领域及方向

2.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编写提纲

3.关于新建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的推荐意见

4.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推荐汇总表

5.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

6.山东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标准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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