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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6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2021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一)青年项目。主要支持35岁以下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独立开展创新性的中医药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才快速成长。

(二)面上项目。主要支持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发展潜力的科研人员,瞄准中医药学科发展前沿自主选题,开展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较为深入的科学研究,促进中医药学科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研究基础好、创新实力强的领军科技人才及科研团队,围绕我省中医药发展的重大需求,深入系统的开展引领性、战略性和原创性研究,推动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具有项目所需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基本条件以及健全的科研、财务、学术诚信等内部管理制度,并能够为立项课题提供相应的配套经费,配套经费原则如下:青年项目不低于2万元/项,面上项目不低于3万元/项,重点项目不低于5万元/项。由两家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项目,需附合作协议;

(二)项目第一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青年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671日(含)以后出生],面上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671日(含)以后出生],重点项目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671日(含)以后出生]

(三)大学编制的临床教师可以自行选择经由学校或各附院评审申报;

(四)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承担省中医药科技在研项目尚未结题者;

2.项目组成员在以往主持或参加的科研中有违背科学和伦理道德原则,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

3.申请主要内容超出申报指南(附件1)以外或已获其它资助项目;

4.不能为立项项目落实配套经费

三、申报要求

(一)各研究项目立题依据充分,有较好的前期研究基础;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合理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合理可行,预期成果应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有推广应用价值;

(二)同一项目只能申报一个类别项目,作为第一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在国家部委、省相关厅局科技计划立项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本次中医药科技项目;

(三)涉及实验动物的项目,必须有符合要求的医学实验动物及其设施;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四)对前期研究基础好、临床疗效确切、实用价值和技术起点高、应用前景广的项目,高水平的中医基础理论研究和有中医药特色的研究项目,市(厅)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重点专科等申报的项目,可优先考虑给予立项支持;

(五)项目知识产权归属明确,研究经费预算合理;

(六)申请手续不完备、申报资料不完整、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或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不符者不予受理。

四、申报程序

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将书面申请书(附件2)一式6份、申报汇总表(附件3,加盖学院公章)1份于202182日上午9:00-16:00报送至山东省中医院东院区办公楼(4号楼)107室。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yc8773@163.com

联系人:史磊、王莹

联系电话:0531-896287731315618938013256110324

邮箱:kyc8773@163.com

附件:1.2021 年度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2.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3.山东省中医药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科研处

202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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