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通知,2021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条件
1、项目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中级或副高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我省医药机构在职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2、正在承担国家、省及省卫健委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本次项目申报不需对项目进行查新;
(二)涉及患者的临床研究项目,应有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三)涉及病原微生物实验的研究项目,应提供相关生物安全实验室备案凭证复印件。
(四)申报资料不完整者或网络与纸质材料不符者视同无效申报处理。
(五)本次申报不包含中医中药项目和干细胞临床研究项目。
(六)本次申报采用限额申报方式,申报限额原则上不超过10项。
三、申报程序
申请人以学院为单位将书面申请书(附件1、附件2,分开装订,申请人签字)一式1份、申报汇总表(附件4,加盖学院公章)1份于2021年10月11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长清校区行政楼201室。申请书和申报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kyc8773@163.com。
联系人:史磊、单垚焜
联系电话:0531-89628773
邮箱:kyc8773@163.com
附件:1.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书
2.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请活页
3.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学科分类与代码
4.2021 年度山东省医药卫生科技发展计划申报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1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