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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7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济南经济开发区、各街镇、区大学科技园管理服务中心、区工信局:

924日,市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需依据《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开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通知转发你单位,相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工程研究中心研究方向属于战略新兴产业或传统优势产业重点领域,优先支持十大千亿产业领域。

2.工程研究中心满足申报的基本要求,研发设备、研发场所、研发投入、研发人员等指标应达到《管理办法》规定的基本标准。

3.申请单位应应有组建运行两年以上的工程研究中心,有规范的工程研究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工作要求

1.请各单位组织有意愿、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高校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单位需于1015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区发改局邮箱(cqfgwhz@126.com),由区发改局进行初步核查。

3.经核查后,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5份,PDF格式电子版光盘1(其中运行情况表及附表请用Office Excel格式)送至区发改局(区政府5楼西附楼)。

联系人:王崇威;87221711,17853132238

长清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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