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2021 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21 年核准类知识产权资助申报推荐范围、申报时间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范围
1.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企事业单位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2.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投保职务发明专利;
3.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新确定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4.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新确定的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
5.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确定的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
6.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及逐一国家注册途径已在相关国家/地区获得商标注册的企业;
7.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新确定的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
8.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列入中国法院10 大知识产权案件、50 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
9.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确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品牌服务机构;
10.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的单位;
11. 2021 年1 月1 日至12 月31 日期间区县办理的专利案件,举报假冒专利行为的案件举报人,济南当事人胜诉的影响较大的专利纠纷案件。
二、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受理资助申报时间:2022 年3 月7 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
电子版材料:申报人按照《2021 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各类表格的要求,将所有申报材料通过邮件的方式报至邮箱sdukyccg@126.com。
纸质版材料:由科研处汇总后整理。
三、资助政策调整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取消PCT 发明专利申请资助及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商标国际注册资助条件调整为国外商标授权资助,国内授权发明专利按照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规定费用的50%给予资助,省级已资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市级不重复资助。
四、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杰琼
2.电话:0531-89628775
3.电子邮箱:sdukyccg@126.com
附件1:2021 年度济南市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附件2:专利资助基本信息明细表
山东中医药大学科研处
2022 年02 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