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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等流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08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管控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现对管控化学品申购、领用、回收流程进行规范,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

请各部门于每学期开学第三周前,填写附件1 并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 格式后,与原Excel 格式表一并发送邮箱:xxhyaq@163.com,纸质版各单位留存。逾期不报视作没有采购需求,不得申请领用。

二、购买

实验室管理处根据管控化学品库存情况制定学校管控化学品采购计划集中报资产管理处统一购买。领用人领取化学品产生的费用采用记账制,每学期或学年末统一结算(经费号必须支持校内转账)。

三、领用

各实验室按所申报需求,填写附件2,由部门签字、盖章后,到实验室管理处审批签字并盖章。由双人(至少1 位教师)携带审批单到指定地点领取。领取后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专人管理。

审批时间:每周二上午

审批地点:实验楼F401-1F402

领取时间:每周二下午

领取地点:实验楼D 区危化品仓库

四、使用

各实验室须做好使用记录,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管控化学品使用记录本》。用后化学品及时入柜按要求存放。记录本可由部门统一到实验楼F402 领取。

五、回收

管控化学品用后空瓶等,单独回收至实验楼D 区危废暂存间,并做好登记【具体按照OA 系统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长清校区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置流程的通知(实验函字〔20203号)》】。

各实验室不得过量存放管控化学品,保证正常使用不积存。

注:各实验室要认真执行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做好管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严禁违规、违法私自购买和使用。

联系人:张珊珊闫鹏 896285588623

附件120**--20**学年第**学期实验室管控化学品的采购计划申报表

附件2:实验室管控化学品领用审批表

附件3:管控化学品名录

实验室管理处

2021 9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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