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保障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现决定对学校相关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实验中心、学院、研究院等部门实验室,重点检查涉及危险化学品、管控药品、高压气瓶等相关实验室的规范化管理和使用情况。
二、检查内容
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及安全日志;
2、实验室水电及消防;
3、实验室仪器设备运行和使用;
4、管控药品的使用、管理;
5、实验室废弃物是否遵照《山东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废弃物管理规定》执行;
6、涉及病原微生物、动物实验的实验室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实验,并对废弃物规范化处置;
7、电动车违规充电及其他实验室安全隐患。
三、检查方式
1、部门自查阶段:9月23日—26日,各部门自查。及时排查安全隐患并整改,填写《实验室自查记录表》(见附件1),于9月27日前将所填写电子版及盖章后扫描件发送至邮箱:xxhyaq@163.com。
2、学校检查阶段:9月29日,学校统一组织现场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实验室所在部门发送整改通知,并限期整改。
四、具体要求
1、提高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体系。
2、重在安全措施落实。实验室所在部门对安全隐患要全覆盖、无盲区、零死角排查,并实时整改到位。
3、建立长效机制。各部门要强化实验室日常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不断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形成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实验室管理处 保卫处
2021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