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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山东中医药大学专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9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学院、研究院,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家及山东省实验动物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等要求,凡从事实验动物工作的各类人员,均须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为落实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实验动物工作规范化意识和业务水平,特申请山东省实验动物学会选派行业专家来我校进行实验动物从业人员专场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校本部及三所附属医院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在职教职医护员工中,未取得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或该证已到期,但仍将从事实验动物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1. 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相关法规、规范;

2. 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基础知识及质量控制。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211219日上午830-1230

地点:长清校区康复实训中心二楼会议室

四、报名方式

1. 线上报名

登录网址:实验室预约管理系统(http://210.44.169.71:8088/);点击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山东中医药大学专场进行个人注册报名。

  1. 材料提交

    1)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

    填写《山东省实验动物培训考试申请表》(附件1),并粘贴一寸免冠照片;同时,提供附件1中所选材料复印件。

    2)电子版材料

    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与附件1同底照片,jpg格式,大小100-200kb)。

    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单位全称+姓名(如: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张三)。

    3. 以上纸质版材料,现场签到时交至工作人员;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723977001@qq.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13335129980

    张老师 17860553866

    欲参加培训人员请加入QQ群,相关信息会在群内及时发布。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培训为现场授课。培训期间请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要求,佩戴口罩,持绿色健康通行码并测温正常后方可进入培训现场。

    2. 参加培训人员,须按要求现场签到、学习,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试,考试合格者可取得山东省实验动物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有效期五年)

    3. 本次培训限报40人,额满报名通道将自行关闭。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实验室管理处(实验中心)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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