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中药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2022年山东省中药行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具体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受理2017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鉴定验收或结题评价的中药科技成果项目。
申报范围为本省中药领域在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实现高新技术产业化等方面取得突出业绩和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
二、奖励评定标准
根据中药行业生产、流通、科研、教育、医疗、检验等各产业链的科技成果技术难度、创新程度、技术水平及其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综合评定获奖等级。本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三、奖项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项目必须通过有科技成果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组
织的科技成果鉴定、验收或结题评价,属于应用研究的要经过推广应用获得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并持有应用和效益证明,在国外、省外完成的应明确产权归属;申报项目需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含2篇),与申报成果必须具有相关性。
2.两个以上项目整合申报的,需要所有申报单位加盖公章,所有项目参与人员均需要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
3.应用性技术成果必须经过实际验证并具备推广条件或已推广应用。
4.科学技术项目应经过由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科技项目查新咨询单位查新检索,并由其出具查新咨询报告书。
5.申报项目已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呈交的,在申报书中填写科技报告编号。未呈交的可不填。
6.本奖项接受专家和单位推荐两种方式:
(1)专家推荐:须经长期从事医药行业相关工作,院校医药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以上,且其学术成果与推荐项目属相同领域的两名及以上专家提名。
(2)单位推荐:我校具备推荐资格。
(二)限制申报要求
1.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凡涉及国防、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和已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的项目;
(2)凡存在知识产权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有争议未得到解决的;
(3)属重大项目申报的,申报时未如实注明子项目申报、获奖情况者;
(4)所有参评项目不得同时向其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进行申报。
2.以第一完成人申报的项目,不得超过1项。
四.申报程序
(一)准备申报材料
申报者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文字材料和证明等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
1.《山东省中药行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见附件2),务必仔细阅读申报书后面附带的填写说明;
2.检索查新报告;
3.鉴定或结题证书、评价证书等相关材料;
4.技术研究报告;
5.效益与应用证明;
6.必要的文件或证书(如专利证书、新药证书、批准生产文件等);
7.发表的论文或著作(复印件);
8.被他人引用情况材料。其中:鉴定证书或验收证书、评价证书等在完成人员页
加盖单位公章;效益或应用证明应是应用一年以上的证明。
(二)材料报送
1.电子材料报送:请于8月7日16:00前将申报书(包括附件)PDF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jie202207@163.com,主题为“2022年山东省中药行业科学技术奖-学院-姓名”,逾期不予受理。
2.纸质材料报送:请于8月7日16:00前将申报书纸质材料(包括附件)交至行政楼科研处201,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书采用A4纸双面打印,竖向左侧装订成册,以“单位名称”作为封面,一式2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字样。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捷
地址:长清校区行政楼201
联系电话:89628775 13589099252
邮箱:lijie202207@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中药行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山东省中药行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
科研处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