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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8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2134号)(以下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3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银奖、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10项,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专利须在20211231日前(含12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授权且维持有效,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情况;

2.参评专利需要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

3.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4.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5.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及名额分配

参评专利均须通过推荐单位/推荐人推荐。

推荐单位包括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省级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等。推荐单位优先推荐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突破卡脖子技术难题等方面形成的核心专利。

推荐人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同专业领域的两名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

四、申报材料报送

以“山东中医药大学”作为独立专利权人或第一专利权人的专利通过山东省知识产权局渠道推荐。申报材料分为电子件和纸件,

1.电子件,分3个文档,

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文档),见附件1,格式不得变更。以专利号+申报书作为文件名;

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以专利号+附件作为文件名,不超过20M

③专利授权公告文本,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作为文件名。

电子件以U盘存储,于202293015点前交至行政楼201,逾期不再受理。

2.纸件1份,应与电子件内容应完全一致。装订成册,装订方式为左侧简单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文件夹、拉杆、打孔等方式装订,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2293015点前交至行政楼201,逾期不再受理。

五、其他渠道申报事项

  详见《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四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http://www.cnipa.gov.cn/art/2022/9/2/art_394_178440.html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捷

地址:长清校区行政楼201

联系电话:89628775 13589099252

邮箱:lijie202207@163.com


附件: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2年版)


科研处

202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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