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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中医药大学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30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部门、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文件要求,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营造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和科研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研诚信工作的意见》(鲁教科发〔202269号)要求,特开展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及目标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工作范围为我校(含三所直属附属医院)全体科研工作者。目标是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科研诚信意识,明确责任担当,健全长效机制,优化科研诚信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组织我校全体科研人员签订《高校科研诚信承诺书》。

组织我校全体科研人员签订《高校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作出书面科研诚信承诺,强化科研诚信意识。

(二)开展2019年以来存量论文专项检查。

组织我校全体科研人员对科研论文诚信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做到不漏一人、不漏一文、不漏一项。存量论文专项检查范围为:201911日以来我校作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对于本次自查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一位职工,对于本次需要自查的论文个人务必全部列入,不得误报、漏报,如有遗漏、隐瞒、不实等情况,责任自负。全体科研人员需阅读并填写《2019-2022年度存量论文诚信问题自查表》(附件2),核查是否涉及以下违背科研论文诚信要求的行为:

1.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

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

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

4.未参加研究或创作而在学术论文上署名,未经他人许可而不当使用他人署名,或者多人共同完成研究而在成果中未注明他人工作;

5.有偿发表论文、买卖论文、由他人代写或为他人代写论文的。

(三)组建科研诚信宣讲队伍。

积极发挥我校人才资源优势,建立专业化的科研诚信宣讲队伍,广泛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

三、材料报送

(一)纸质材料报送

各部门/单位每位科研人员均填写《高校科研诚信承诺书》(附件1)和《2019-2022年度存量论文诚信问题自查表》(附件2),由部门/单位汇总附件2,并填写《高校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汇总表》(附件3)和《山东中医药大学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4),上述四个附件纸件版各一份,签盖后于1215日前报送至行政楼科研处201室。

(二)电子材料报送

各部门/单位汇总附件234电子版,于1215日前将电子版(Word/Excel+加盖公章后的PDF)发送到指定邮箱sdukycx@163.com,文件命名为学院/部门+2022年科研诚信专项整治活动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捷  王杰琼

地址:长清校区行政楼201

联系电话:89628775 13589099252

邮箱:sdukycx@163.com

附件:

1.高校科研诚信承诺书

2.2019-2022年度存量论文诚信问题自查表

3.高校科研诚信承诺书签订情况汇总表

4.山东中医药大学存量论文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科研处

2022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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