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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申报国自然的伦理审查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28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按照基金委的要求,2020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上报时,涉及医学伦理学的研究项目,需提供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单位的伦理委员会证明。为了配合我校校本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工作的顺利开展,凡是今年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标书中有涉及人的研究内容的项目(如血液、病理标本、诊疗资料等),需要提交伦理申请,提交伦理审查的要求如下:

一、资料清单
  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即标书)

2.伦理审查申请表(见附件1)

3.申请人专业履历(见附件2)

、注意事项
  1.疫情期间,为避免集聚,以上资料不需要提供纸质版,电子版发送至sdzyethics@163.com。伦理审查申请表请申请人自行打印,签字后上传。

2. 伦理审查申请表中的项目名称请确定,受理后不再变更。

3.申请人务必在3月29日17:30之前提交所需资料,逾期不予受理。4月1日批件统一传达至附院科技处107室,取批件前电话联系。
   4.联系人:张鑫 魏建梁

联系电话:0531-68616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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