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山东中医药大学第二批123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进行公示的通知
各学系: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 123 人才工程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校字[2016]71 号)要求,现将经我校学术委员会评议推荐、党委会研究审批通过的第二批 123 人才工程入选人员进行公示,详情见附件,请各学系查收。
山东中医药大学中医学院
2018年11月28日
附件:123人才工程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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