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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7-07 | 作者:基础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做好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以下简称第六批继承工作),继承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培养中医药骨干人才,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17〕1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方案》是开展第六批继承工作的指南和依据,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学习并将文件精神通知到每位申报人。

二、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指导老师和继承人的推荐、审核工作,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准申报。推荐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不得参加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2017年中医优秀人才项目。

三、2017年7月13日全天,各学院收齐本部门的所有申报人的材料(《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申报表》(附表1)、《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继承人及专业学位申报表》(附表2)和《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各1份,统一报送至科研处重点学科办公室(行政楼201室),并同时将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zhengweigudada@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表格也可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府网站(http://www.satcm.gov.cn/)下载。

五、 联 系 人:顾正位

联系电话:0531-89628775,18253106568

电子邮箱:zhengweigudada@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六批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申报的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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