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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7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学校疫情防控各工作组:

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有效控制和降低新冠疫情传播风险,根据上级疫情防控文件要求和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的疫情防控公众健康提示,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务必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形势

此轮国内本土疫情多点散发,呈快速发展态势,存在进一步扩散风险。要从常态化防控转向应急防控,严格按照“立足于有、关口前移、多重屏障、纵深防御”的工作要求,做到规定动作不打折、不懈怠、不侥幸、不走过场,切实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主体责任,严防疫情向校内扩散。

二、切实做好重点人员摸排检测

要加大对学校师生旅居史、接触史排查,主动做好疫情防控重点师生员工追踪管理,加强入鲁返鲁师生员工监测。对与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同时空伴随人员和区域协查对象共同生活或有接触的师生,以及其所在班级的所有师生,要及时报送相关信息,进行 1 次核酸检测,确保“应排尽排” “应检尽检”。

要严格落实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要求,对于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本人或家庭成员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或境外旅居史的、与上述地区来人有接触史的、所居社区(村居)发生疫情的师生员工(含后勤保障人员)全部进行核酸检测,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对直接接触进口冷冻冷藏肉类、水产品及包装物的食堂工作人员,与上述人员在同一密闭工作场所、无防护状态下直接接触的人员,每 7 天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落实入鲁返鲁疫情防控规定

要严格落实自西安、兰州、嘉峪关、张掖、陇南、阿拉善、锡林郭勒、银川、吴忠、邢台、德宏、遵义、长沙、海东、保定、天门、北京昌平区、呼和浩特、株洲、石家庄、自贡等发生本土疫情地区入(返)鲁或自日照返回学校驻地师生的疫情防控,要求返回时须携带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达目的地后再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要严格摸排国庆假期以来从上述地区入(返)鲁已经抵达学校驻地的师生,汇总后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学校报备,按规定开展 2 次(间隔 24 小时)核酸检测。

建议国庆假期以来入(返)鲁师生,如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曾在旅游景点等人群密集场所驻留等,进行 1 次核酸检测。

四、继续做好校园安全管理和秋冬季传染病防控

要坚持校园相对封闭管理,对外来人员严格执行登记手续,做到入校人员身份核验、健康码核查和体温检测全覆盖。

要高度重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及早排查风险和隐患,严防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

要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卫生间、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和各类公用设施、物品的清洁消毒,加大高频接触使用部位消毒频次。

要大力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坚持多病共防,结合秋冬季常见呼吸道、肠道等传染病特征,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和处置。

五、从严掌握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

要严格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严格落实防疫要求,坚持“非必要不举办”“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加强各类聚集性活动审批与管理。鼓励采用线上方式举办活动,确需线下举办的,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人员信息及疫情防控预案后,经地方应对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审批同意后方可举办。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严控活动规模、时长。

六、倡导做好个人疫情防控

建议全体师生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出行前提前通过中国政府网及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目的地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要严格落实“戴口罩、勤洗手、常测温、少聚集”等个人防护措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一旦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建议符合条件的师生全程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提倡完成全程免疫满 6 个月的公众进行加强免疫。

 

山东中医药大学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年 10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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