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5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转发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1 号),请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申报工作

1.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按实施方案要求填写《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和《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2.各单位、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其中,各临床医学院的推荐工作由各附属医院统一管理。

二、报送要求

请于11月9日中午12:00前将《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稿(以申报人姓名命名)、《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一式一份及电子稿报送行政楼 204 房间,电子稿发送至rsc8050@163.com。

联系人:徐云峰

联系电话:89628731

 

附:

1.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2.(国中医药办人教函〔2021〕271 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3.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申报表

4.第五批全国中医临床优秀人才研修项目培养对象候选人基本情况表

 

人事处

2021 年 11 月 5 日

 

 

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