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
申报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和创造潜力,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外领先水平的学科学术带头人,建设一批优秀创新团队,根据《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49号)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我校2021年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适用于2021年2月-2021年11月我校全职引进的在编在岗人员,年薪制人员不在申报范围之内。
2.申报条件
详见《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49号)。
二、申报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提出个人申请;
2.各部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查,明确推荐意见,报人事处;
3.学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人员进行审议,确定入选人员名单。
三、工作要求
1.申报人员填写《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附件1,须本人签名)。同时,向所在部门提交和表中内容一致的学历学位证、论文、课题、奖励等主要成果的证明材料(成果均应为入职前近五年获得,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其中论文提交检索报告原件),证明材料按照表中填写顺序排列,左侧装订。
2.所在部门、单位组织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对申请人进行审议,专家组成员一般由具有正高级职称的相同或相近研究领域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对申报人员提出初步意见,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附件2)和《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3.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证明材料的审查工作,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报送要求
请各部门于2021年11月12日12:00前,将《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情况汇总表》《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各1份,签字盖章),《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一式5份)及证明材料纸质稿(1套)报行政楼 204 房间, 同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人事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 系 人:唐心恬
联系电话:0531-89628730
邮 箱:rsc8050@163.com
附件:1.高层次人才申请人简要情况表
2.山东中医药大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学术水平评价表
3.山东中医药大学高层次人才(全职引进)申报情况汇总表
4.《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办法》(校党字〔2020〕49号)
人事处
2021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