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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困难教职工有关信息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 作者: | 阅读次数:

关于报送困难教职工有关信息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活动的有关工作,根据省教育工会《关于报送困难教职工有关信息的通知》精神,现将我校报送困难教职工有关信息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条件

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患大病、残疾、上学、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情况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要优先考虑教职工本人患大病、残疾或遭受重大意外灾害等情况的,其次再考虑教职工直系亲属患大病等情况。

二、报送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各部门工会要全面严肃认真地排查和掌握所在单位的困难教职工状况,特别是要摸清每名困难教职工的具体困难情形。 坚持严格审慎报送慰问对象,切实将真正困难的教职工报送上来。

1.本人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遭受重大伤害的,要详细了解和权衡一下其自费治疗费承担和家庭生活情况;相比较之下尽可能的区分困难状况的轻重缓急,再行考虑是否报送。

2.若其配偶、成年未婚子女未患有大病或遭受重大以外伤害、仅为无业或无固定收入,且家中其他人无疾病或无重大突发事故等情况,家庭生活状况没有达到“入不敷出”程度的,暂不考虑列为报送对象。

3.“家庭成员”的范围主要为配偶、未婚子女。

4.了解教职工家庭生活状况,只要看其“家庭收入”和“家庭必要性支出”情况。“家庭必要性支出”是指包括教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因疾病使用医保报销的费用数额不计算在内)。

三、其他有关要求

(一)各部门工会请严格填写《2022年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信息汇总表》(见附件1),不得空项;要确保姓名、支行名称、银行账号、银行联行号等信息准确无误。

(二)请于2021年12月15日前,将《2022年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签字并加盖公章)上报校工会,同时电子版报送校工会邮箱zhongyiyaogh@163.com

(三)为保证送温暖工作客观公正和顺利进行,排查摸底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困难救助申报表》(附件2)中所列各项须全部如实填写。各部门工会报送材料时,要将《困难救助申报表》(附件2)纸质及电子版一并上报。

附件1:2022年送温暖慰问困难教职工信息汇总表

附件2:山东省总工会职工帮扶中心困难救助申报表(注:该表格“救助情况”及以下栏目不用填写)

 

 

校工会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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