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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0 | 作者: | 阅读次数:

关于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管理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寒假期间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巩固疫情防控成效,确保全校教职工健康安全,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校疫控组字〔2022〕1 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寒假期间人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严格执行属地、学校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认真落实本单位、本部门主体责任,谁主管,谁负责,引导教育本单位师生自觉做好疫情防护工作。

二、加强人员管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1.坚持做好健康监测。各部门(单位)要加强本部门(单位)人员管理,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及时掌握本部门(单位)职工动向和人员接触情况,做好有风险人员的摸排检测;对出现发热、咳嗽、呼吸困难等症状的人员,指导其及时就医排查。

2.注意出行安全。原则上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对确须返回疫情中高风险区所在市的教职工,严格执行出行报备制度,“一人一档”建立健康信息台账。

3.严格履行外出审批手续。根据《寒假工作通知》要求,教职工离济须履行审批手续。处级干部须按照学校有关要求按程序报批,其他教职工须向所在部门(单位)履行审批手续,出省由部门(单位)批准后报人事处审核备案,如实报告目的地、往返行程、健康状况等信息。

4.坚持科学防疫。引导教职工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和要求,加强自我防护。做好健康监测,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生活习惯,尽量不去人流密集的地方,注意保持 1 米以上社交距离。

 

山东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2022 年 1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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