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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长清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筹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6 | 作者: |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长清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

筹备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和法律规定,长清区人大代表选举工作将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举行。根据工作进度,需做好投票站设置、选民证发放、选民委托书办理三项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票站设置

1.学校以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设立投票站,每个投票站设固定票箱一个;

2.各二级党组织可根据选民分布情况设立若干流动票箱,流动票箱投票完毕后,由专人送投票站,将选票汇总至固定票箱;

3.请各二级党组织于 12 月 24 日(周五)16:00 前到行政楼 325 房间领取固定票箱,并报送投票站监票人、计票人及投票站位置信息(附件 1),流动票箱由各二级党组织根据相关情况自行设置。

二、选民证发放

1.请各二级党组织委派专人于 12 月 17 日(周五)

9:00-16:00 到行政楼 325 房间领取选民证。

2.选民证是选民参加选举活动的凭证,请各二级党组织写明选民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内容后于 28 日正式选举前发放到选民手中。选举日,选民凭选民证领取选票后投票。选民证只准本人使用,不得转让。

三、选民委托书办理

1.选民如外出无法参加投票,可书面委托投票,需提前办理好手续,且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超过三人(包括自己最多四人)。

2.请各二级党组织预估无法参加投票的外出选民人数,并于 12 月 17 日(周五)9:00-16:00 领取《选民委托书》。

3.《选民委托书》分上下两联,上联为存根联,下联为委托书联,请各二级党组织于 12 月 21 日(周二)14:00 前将填写完毕的《选民委托书》交至行政楼 325。学校统一汇总至济南市长清区选举委员会进行审批,存根联由长清区选举委员会留存,委托书联返还各二级党组织。

4.受委托人应当持委托人的“委托书”和选民证,向投票站交验,领取选票。

5.委托投票应符合六个条件:

1)委托投票的原因是选民在选举日期间外出不能亲自参加选举,不能是以其他原因(如选民因疾病行动不便,或居住分散交通不便,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

2)受委托人必须是本选区的选民,否则委托无效;

3)委托必须是书面委托,如果仅凭口头、手机短信委托,则委托无效;

4委托投票必须经选举委员会(分会)同意;

5)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 3 人;

6)受委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不明事宜,请及时与学校选民工作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丁萌

     联系方式:89628013/13256684269

     邮箱:bgs8962@163.com

 

学校选民工作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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