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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山东省中医药名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10 | 作者: | 阅读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关于做好山东省中医药名医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学院)、直属附院:

根据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名医遴选办法〉的通知》(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1〕8 号)和《关于做好山东省中医药名医申报工作的通知》(鲁卫函〔2021〕451 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推荐山东省中医药名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名医遴选办法〉的通知》(鲁卫中医药科教字〔2021〕8 号)文件的评选条件进行申报。本次评审工作涉及年龄、年限的,均截至 2021 年 11 月 30 日。

二、推荐名额

学校及直属附院可推荐省名老中医(药)专家 6 人,省名中医(药)专家(50 周岁以上)20 人,省名中医(药)专家(50 周岁以下)8 人。具体名额分配表见附件 1。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

学校各部门(学院)可择优推荐,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由学校组织评议,总数不超过学校差额推荐名额。

三、申报程序

(一)个人申报

1.省名老中医(药)专家申报。申报人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申报类别提交《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申报表》(附件 3,含证明材料目录)一式 5 份;填写《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5)一式 1 份;根据《申报人提交材料清单》(附件 2)提交证明材料一式 2 份。

2.省名中医(药)专家申报。申报人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及申报类别提交《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申报表》(附件4,含证明材料目录)一式 5 份;填写《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6)一式 1 份;根据《申报人提交材料清单》(附件 2)提交证明材料一式 2 份。请注意,所有表格均不可改变样式,盖章页不可跨页。

(二)部门(单位)推荐

1.所在部门(单位)严格把关申报人资格及材料填写情况,“证明材料目录”需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推荐排序,填报《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附件 5-6)一式 1 份,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各部门(学院)、直属附院请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周二)上午 10 点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行政楼 204 房间,同时电子版发送至 rsc8050@163.com。逾时不予受理。

    联系人:唐心恬,联系电话:89628730。

 

附件:

1.学校及直属附院申报名额分配表

2.申报人提交材料清单

3.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申报表

4.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申报表

5.山东省名老中医(药)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6.山东省名中医(药)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7.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医药名医遴选办法》的通知(鲁卫中医药科  

字〔2021〕8 号)

 

人事处

2021 年 12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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