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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1-03 | 作者:中医学院 | 阅读次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厅函〔2018〕37号)要求,经报送单位推荐、资格审核、专家审议等程序,拟委托安徽省等3个省(区、市)、北京大学等15个高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等42个二级院(系)开展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月2日至2019年1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19年1月8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我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反映。电话:010—66096670,电子邮箱:szc@moe.edu.cn,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思想教育与网络处(邮编:100816)。

  附件:第二批“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公示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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