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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台账和重点改革任务督查清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2 | 作者: | 阅读次数:

  

各部门:

山东省教育厅把教育评价改革作为2021年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总牵引,继续实行全省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年度台账管理和重点改革任务督查年度清单制度。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统筹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除制约学校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改革激发更多创新创造活力,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报送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台账和重点改革任务督查清单的通知》,经学校研究决定,建立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台账和重点改革任务督查清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各部门依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精神,结合学校《2021年工作要点》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认真梳理本部门正在推进的国家和省确定的或自行确定的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填写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台账(附件1)。在以上台账项目中,选择重点改革任务1~2项,填写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督查清单(附件2)。

 

二、工作要求

请于4月13日前,将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台账和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督查清单Word版发送至发展规划科邮箱:zyyfgk8757@163.com,纸质版盖章后报送至行政楼228办公室。

联系人:武兆强,电话:89628757。

 

附件1:2021年教育综合改革任务台账

附件2:2021年重点改革任务督查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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