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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0 | 作者: | 阅读次数: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

研教函字[2021]6 号


关于评选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充分调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表彰长期以来为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无私奉献、作出积极贡献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经研究决定评选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需为我校目前在岗的导师,在我校具有 3 以上指导研究生经历。

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需为我校及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国家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教学秘书、辅导员以及相关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满 2 年且目前在岗者。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1.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

2. 治学严谨、作风正派、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能精心指导研究生,关心研究生各方面的成长,因材施教,注重研究生科学精神、创


新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培养;坚持立德树人,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研究生指导方式,潜心研究生培养,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是研究生成长成才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3. 3 年主讲过一门以上研究生课程,遵守教学纪律,授课水平高,圆满完成研究生课程的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兼职研究生导师在主讲课程方面可适当放宽。

4.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近 3 年来有较高水平的教研、科研成果,曾主持或完成重要的教研、科研课题。

5. 育人成效显著。所指导的研究生表现优秀,曾获得国家级或全国性奖励、或省级以上优秀学位论文、山东省研究生优秀科技创新成果奖、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或其他省级以上奖励, 或具有其他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对相关学科的学术发展产生较大的积极影响;所指导的研究生毕业后在相关工作岗位做出积极贡献。

6.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推荐:有学术不端或者师德失范行为的;在课堂或其他公共场合散布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损国家声誉的政治言论的;有过各类教学事故的;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及山东省学位论文抽检中出现“存在问题论文”的;所指导的研究生在政治、学习、科研和生活等方面有违法违纪情况的。

(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评选条件

1. 拥护党的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立德树人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2. 熟悉研究生教育管理业务,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管理育人职能,在研究生教育管理方面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3. 积极推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创新,对学校或单位的研究生教育管理或改革提出建设性意见。


4. 积极参与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或质量提升计划项目,或公开发表高水平的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类论文。

5.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推荐:发生过管理事故或受到处分的;在各类公共场合散布违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或有损国家声誉的政治言论的;有所管理研究生集体投诉或评价较差情况的。

三、推荐名额

学校根据各学院和研究生联合培养单位含国家级规培基地和省级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下同指导教师、研究生规模和具体培养情况,确定推荐候选人限额见附件 1),从中评选校级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60 人,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 30 人。

四、评选程序及报送要求

(一)个人申报(4 月 1 日- 4 月 6 日)

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和管理人员分别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附件 2)、《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请表》附件 3),于 4 6 日前报送至

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纸质版一式 2

A4 纸正反面打印,左侧胶订)。校内专职导师和非联合培养单位的兼职导师报送至所属学院,联合培养单位的导师报送至本单位。

(二)单位推荐(4 月 7 日- 4 月 12 日)

各学院和联合培养单位根据推荐名额组织单位内评选,于 4 12 日前将《2021 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附件 42021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汇总表附件 5)及申报材料(包括附件 2、附件 3 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或邮寄至研究生处,《汇总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yjsc8760@163.com

(三)学校评审(4 月 13 日- 4 月 18 日)

学校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指


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人选。

(四)校内公示(4 月 19 日- 4 月 23 日)

学校推荐名单在校内公示,公示期为 5 天。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研究生处反映邮箱yjsc8066@163.com)。

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将在学校导师培训大会上予以表彰,并择优推荐参评省级相关奖项。

人及话:陈 0531-89628066

0531-89628760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 4655 号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邮编:250355。


附件: 1.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名额分配表

2. 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

3. 山东中医药大学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申请表

4.2021 年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

5.2021 年优秀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者推荐汇总表

6.各学院联系人员名单




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2021 年 3 月 29 日










中医大学究生处 2021 3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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