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2021级博士研究生中开展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所):
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学术水平、实践能力、科研创新能力的综合反映,国家和各培养单位都对博士学位论文工作高度重视,并采取了学术查新、开题、学术不端检测、预答辩、双盲评审、国家学位办博士学位论文抽查等一系列措施保证其质量。开题报告是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规划和设计,做好开题工作,是提高学位论文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现将2021级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开题对象和时间
2021级和往年未开题的博士研究生根据培养方案要求,开题工作最迟应在第二学期5月底之前完成。开题时间与论文答辩时间须间隔一年半以上。
二、开题形式
为保证培养质量,建议开展线下开题。若有特殊情况无法现场开题,经申请报备可选择线上开题。
三、开题报告基本要求
博士研究生选题应与所学专业方向一致,具有创新性,反映其掌握该研究领域的学术前沿;研究目的明确,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科学 合理;对课题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有一定的预见性,避免盲目性;对该学科专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或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学术价值。博士生开题报告要求附正规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应在开题前准备好,开题报告会时提交给专家审阅)。
四、开题基本流程
1、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在“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具体操作见 “研究生管理系统”开题申请审核流程(附件1)。
2、开题前10天,经导师同意,拟开题博士研究生向教研(科)室提出申请,教研(科)室同意后,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报告,包括开题时间、地点、开题小组成员等信息。学院可通过系统审核开题安排情况,对不合格的安排进行调整。相关学院在开题期间于每周五报送下周纸质版《开题安排表》(附件2)。研究生处将安排专家进行开 题督导。
3、开题1周前,拟开题人员需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模板(附件3)、文献综述等材料送交各开题考核小组专家。
4、开题报告会由教研室组织,开题考核组长主持。悬挂“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条幅,开题流程见《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会程序》(附件4),由申请开题人员汇报论文开题报告,就有关问题做出说明,考核小组审议开题报告并提出问题和修改意见。最后,汇总考核小组专家意见后作出开题通过或重新开题的结论。需重新开题的研究生必须在1-2个月内再次开题,如仍不合格者,延缓毕业。
5、开题报告审查结果应现场宣布并告知开题申请人,1周内教研(科)室秘书将结果报所属学院,并将开题通过者的《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附查新报告)一式三份,交研究生处一份、所属院(所)一份,教研室存档一份。开题考核情况及考核结果将于论文初审时调用参考。
6、开题结束后,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开题现场照片一张。导师和学院审核开题结果,对内容是否完整(包括照片)进行审核,开题结果分以下三种情况:
若研究生开题通过,开题报告不需修改,导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在“导师审核开题结果”中点“确定”提交给学院审核。学院登录系统提交开题考核小组意见和开题成绩,并在“院系审核开题结果”中点“确定”。
若研究生开题通过,开题报告需要修改,导师点“撤销提交”,学生登录系统修改开题报告后重新提交给导师,导师审核后提交至学院。
若研究生开题未通过,导师登录系统,在“导师驳回开题结果”中点“确定”。
五、开题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1、博士研究生开题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布置,所属学院负责具体 组织实施。
2、教研(科)室组织开题的具体时间,由教研(科)室依据科室整体工作情况和博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商定;博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开题,否则按规定延期毕业。
3、开题考核小组由教研(科)室主任与研究生导师商定,报所属学院和研究生处审批。开题考核小组一般由5名副高及以上职称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或相关专业正高职称的专家担任,另设秘书1名。
4、导师为外单位兼职人员者,博士开题工作原则上可以由导师所在单位协调安排进行,但应保证至少有1名校内相关专业的博士生导师 参加。
六、材料报送
1、5月15日前,各学院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学位论文开题情 况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处教育培养科。
2、开题通过的博士研究生需将《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从研究生 管理系统打出)一式三份于5月30日前交所属学院,交研究生处留一份存档,学院留存一份毕业时归入学位档案,教研室留存一份备查。教研(科)室教学秘书从研究生管理系统下载《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连同开题通过者的《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从“研究生管理系统”打印生成,按学号排好顺序,博士需附查新报告)、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议表(附件5)各一份交研究生处。
七、高度重视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国家对学位论文质量高度重视,国务院学位办每年组织博士论文抽检工作。学校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对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学生及其导师进行严肃处理。我校前期论文盲审和抽检不合格者,很多在实验设计方面存在问题,与开题环节把关不严有关。所以全体研究生和导师务必高度重视论文开题环节,认真构思,反复论证,为顺利完成学位论文奠定基础。
开题通过后需按计划开展课题研究,原则上不能更改课题。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改题,须经导师、学院同意,研究生处批准备案,可在1个月内重新开题,保证开题与答辩至少间隔一年半以上,否则需须延期毕业。
请各学院务必将以上内容传达至每个教研(科)室、每位相关导师和博士研究生。各教研(科)室、导师务必深切领会通知精神,对开题工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开题作为一项学术活动纳入到本科室日常工作中来,按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地组织开展开题工作,充分发挥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的监督指导作用,有效确保学位论文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