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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届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25 | 作者: | 阅读次数:

关于2021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

提交学位论文及相关工作的通知

有关学院(所):

学位论文是研究生学术水平和学术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学位授予质量的重要指标。国家对学位论文质量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4号)》《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办法》(学位[2014]5号),国务院学位办每年组织博士论文抽检工作。我校分别2017年12月2019年11月出台了《山东中医大学关于进一步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意见(校研字〔201722 号)》《山东中医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整改方案(校研字〔201932 号)》,分析了近年我校论文抽检情况和常见问题,出台了提升论文质量的相关措施。请毕业生按相关要求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撰写论文,并进行仔细修改。现将2021届博士、硕士(含20135+3学生)毕业生论文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

各学院(所)应仔细核查毕业生各培养环节档案材料,主要审核课程学习、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发表论文、论文原始资料、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规培结业考核证书等情况,不符合要求者将取消本次申请资格。

二、论文提交的时间及要求

凡欲2021上半年申请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往年延期毕业者)务必于20213月10-15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线上提交经导师审阅的学位论文电子稿,需是隐去个人和导师姓名的匿名版本,包括全文(含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综述、参考文献、附录等内容),文件格式要求为pdf格式,以“学号-姓名.pdf”方式命名。学生在论文提交后需向自己导师汇报,请导师及时审核,导师审核通过后由学院层面审核,通过后方能提交到学校层面(线上提交方法另行通知)。

各学院(所)汇总后填写《山东中医药大学2021届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纸质稿及电子稿各一份(附件1),3月19日前交研究生处学位管理科。博士论文应附查新报告论文格式应严格按照《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主页/常见问题指南/学位工作栏,为简化程序及与兄弟院校统一,不必撰写提交单独装订的论文摘要),临床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还应同时提交《临床工作总结》纸质版,具体格式及打印要求见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页(常见问题指南/学位工作栏)。

欲延期毕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请填写《研究生延期毕业申请表》,审核签字完整后,由各学院(所)于20213月30日统一交至研究生处培养科

三、关于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研究生处学位办于319-24日对符合申请要求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测,检测结果的要求和处理意见参见《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办法(研学位字[2016]1号)》,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30%(含30%)的,将在学校网站予以曝光;文字重合百分比大于60%(含60%)的,取消本次论文答辩资格,延期毕业。检测结果将于3月25日前反馈,博士学位论文通过检测者方可进入预答辩环节。

为切实杜绝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学校将对所有答辩结束后的存档论文再次进行重复率检测,达不到要求者延缓授予学位。

四、关于论文原始数据审查

根据毕业论文类型不同,文献研究型论文原始数据主要包括校注整理原则、版本目录等调研资料、文献数据采集表、引用书目、古籍原文复印件或书影、各类调研表及统计分析表、研究日志等;临床研究型论文原始数据主要包括研究场所、研究时间、研究对象的选择(诊断、纳入、排除标准)、研究方案、检测指标、涉及的仪器试剂、每个研究对象的观察检测指标记录表、化验单、疗效评定标准、各类统计分析表、研究日志等;实验研究型论文原始数据主要包括实验方案、实验材料、受试样品和对照样品的选择,仪器名称型号操作方法、试剂生产厂家种类用量、动物造模方法、药品制备步骤、提取工艺方法步骤、各类检测图谱、数据统计分析量表、实验日志等。

毕业生应根据论文类型于20213月18日前提交相关的原始资料至各学院(所),以备核查。凡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学校有关规定延期毕业。各学院(所)应组织专家对论文的原始数据进行审核,形成书面审核意见,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如发现有编造数据、无原始数据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五、关于博士论文预答辩

博士学位申请人须通过论文预答辩后方可进入论文盲审、评阅与答辩阶段,具体要求参加《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附件2)。请各有关学院(所)、学科专业及导师对预答辩工作予以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必须在3月底之前完成论文预答辩工作。研究生所需《预答辩申请表》和《预答辩评议表》可从山东中医药大学研究生处网站 (常见问题指南 / 学位工作栏)下载。请各学院自行安排博士论文预答辩工作,于3月20日前将《2021届博士毕业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附件3)报研究生处,331将《预答辩评议表》汇总后交研究生处。

六、关于匿名外审

为严把论文质量关,体现公平公正原则,论文外审采取全盲送审的方式进行。全体申请学位研究生于4月6-4月25日期间进行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每份论文送审2位专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博士硕士论文抽检办法》并依据我校出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和质量核查工作的规定》评审分为A(合格)、B(基本合格)、C(不合格)三个等级结果认定如下:

1.评审结果 2 份均为“A”者,应根据论文评阅专家的意见修改论文后参加答辩。

2.评审结果中有1份“A”、1 份“B”者,须针对评审专家意见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所在学院复审通过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3.评审结果有2份“C”者,取消当次论文答辩资格,需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后参加下一次学位申请;

4.评审结果1 份“C”或 2 份“B”者,研究生需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经导师审核后再次匿名送审2位专家(送审时附第一次评审专家意见)。

二次评审结果认定:(1)若再有 1 份及以上“C”者,取消当次论文答辩资格;(2)博士研究生论文若有 2 份“B”者,取消当次论文答辩资格;(3)硕士研究生论文若有2 份“B”者,由学院组织专家小组对论文质量进行审核,确定是否可参加当次论文答辩。(4)其余情况可以参加当次论文答辩。

希望广大研究生和导师对学位论文工作高度重视,研究生应端正态度,严谨认真,多向导师汇报交流。导师要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对研究生论文进行认真修改把关。如研究生论文出现学术不端现象或论文抽检不合格者,将追究导师责任。因时间紧任务多,请全体研究生务必严格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应工作,过期未完成者将取消其本次论文答辩资格。

附件1:山东中医药大学2021届毕业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情况表

附件2: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暂行办法

附件3:山东中医药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4:2021届博士毕业生预答辩情况汇总表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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